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,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。实践中,新用人单位要求入职者提供前单位离职证明是常见用工惯例,但如果前单位拒绝、拖延、不按法律要求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,使得劳动者无法按时入职新单位造成损失,前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?近日,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公司未及时出具...[查看全文]